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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外广告安装制作协议

发布时间:2015.01.20     新闻来源:成都名诚广告有限公司    浏览次数:
  因为户外广告制作安装是在公共场所进行,所以国家对此有所规定,同时还要签订户外广告制作安装合同,为了保证大家的利益不发生冲突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的有规定,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、互惠互利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就制作计划生育宣传版面达成如下协议
  甲方:计生委
  乙方: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的有规定,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、互惠互利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就制作计划生育宣传版面达成如下户外广告制作安装协议,双方共同遵守执行。
  一、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户外计划生育宣传广告共七块。
  二、广告于2011年6月5日以前安装完毕。
  三、广告地点:人民路西段大转盘两块(60米×20米壹块、50米×20米壹块)、开许路史庄两块(8米×6米两块)、庄头歇马营一块(8米×6米)、建设路铁路南转盘一块(8米×6米)。
  四、广告面用料以样品为准,精喷,四周加绳打扣,铁丝固定。
  五、广告制作费用:每平方米30元,七块共460平方米,共计壹万叁仟捌佰圆整(13800.00)。
  六、制作完毕,乙方及时通知甲方,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协同乙方验收。验收合格,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。
  七、双方责任与义务:
  1、乙方负责进行内容设计,并及时向甲方递交设计样稿,甲方务必于2011年6月1日前签字确认。若甲方不能及时确稿,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发布,后果由甲方承担。甲方确认样稿后,不得变更广告内容。
  2、验收方式:按甲方签字认可后的样稿和制作要求验收。
  3、乙方在制作完成后,会同甲方提供实地验收。
  4、在广告发布期间,若因房屋拆迁、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因素,造成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,甲方对乙方已完成部分协商补偿。
  5、制作、安装时,广告牌因不可抗力及第三方外力的作用,导致他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,由乙方负全责,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  6、违约责任: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,应当地另一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,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。
  八、太原市户外广告此协议壹式两份,甲方、乙方各执壹份,双方签字后生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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